关于在学校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 新“四风”问题专项督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7-03 浏览次数: 146

各党总支(委)、直属党支部

根据市委督查工作领导小组通知(沪委督发〔20184号)部署要求,近期将对本市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新四风问题专项督查。督查工作分为单位自查、实地督查两个部分。现根据市教卫工作党委部署,就我校开展自查工作并做好迎接实地督查准备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督查主要内容

1.《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沪委办发〔201739)执行情况;

2.《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指示的通知》(中办发电〔2017109号)落实情况;

3.根据《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沪教卫党〔201837)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4201710月各单位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所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二、自查内容

(一)具体自查事项(1-8、10略)

 9.带头树立良好形象

 (1)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

 (2)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3)严格执行外出(离沪)报告制度;

 (4)廉洁齐家,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责任部门:全校各党总支(委)、直属党支部)

(二)自查要求

1.自查原则:坚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真实、准确地就负责领域开展自查工作。

2.自查起止时间:20181月下旬到5月底。

3.自查材料:包括(1)执行工作推进情况(牵头负责的自查事项)、(2)下一步工作安排、(3)面临困难和问题、(4)相关意见建议四部分内容。其中,“执行工作推进情况”部分,结合本党总支(委)、直属党支部实际情况进行梳理和总结,多使用数据。

(三)自查材料报送

请各党总支(委)、直属党支部于6月1日(星期五)下班前将自查材料电子版发宣蒙蒙OA,纸质版(加盖党组织或部门公章)交至党委办公室(行政楼432室)(联系人:侯建生,电话:60873012;宣蒙蒙,电话:60873090)。

三、做好迎接实地督查工作准备

各党总支(委)、直属党支部在做好自查工作的基础上,针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要同步即知即改,并自觉围绕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细化梳理相关制度执行情况及其台帐。市教卫工作党委将采取实地查看、核对台帐、查阅帐目、座谈走访、明查暗访等形式到部分单位进行实地督查。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党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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