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党组织: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为庆祝建党97周年,进一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我的初心使命”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现就各单位基层党支部开展“我的初心使命”主题党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活动时间。各基层党支部要在今年“七一”前后,集中开展一次“我的初心使命”主题党日活动。原则上要在7月6日前完成。
活动内容。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这条主线,通过集中学习交流、重温入党誓词、开展红色教育、深化岗位行动、组织志愿服务等,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永远奋斗。
活动形式。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一般应采取集中活动的方式,突出政治性、严肃性、规范性。少数近期集中活动有困难的支部,可采取网上开展的方法。个别分散的流动党员、行动不便的党员,可采取上门访问、电话等方式进行,确保党员的广泛参与。
活动要求。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紧贴实际、因地制宜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党日活动,强化仪式感、庄重感,做到有主题、有讨论、有共识。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主题党日活动。
各级党组织要注意总结宣传开展这次主题党日活动的做法成效,积极营造时刻不忘初心、矢志永远奋斗的浓厚氛围,推动主题党日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各单位在基层党支部开展这次主题党日活动情况后,形成专题报告,于7月13日前报组织部赵倩OA(专题报告为综合稿件,不是党支部各项活动的零散报道,一般常用三段式格式,每段凝练小标题作为开头,见参考模板)。
党委组织部
2018年6月21日